班主任暑假家长会的发言稿

时间:2024-02-19 11:36:46
班主任暑假家长会的发言稿

班主任暑假家长会的发言稿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发言稿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发言稿要求内容充实,条理清楚,重点突出。怎样写发言稿才能更好地发挥其做用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班主任暑假家长会的发言稿,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班主任暑假家长会的发言稿1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在炎炎夏日,清凉的河水会诱惑很多的同学去痛快的洗个澡。可是同学们你们知道吗?看似平静温柔的水面却暗藏杀机。那淙淙的河水诱惑着你,当你跳下去的时候,却又张开血盆大口准备把你吞掉。如果你就这样悄无声息的走了,有没有想过你们的父母?

俗话说的好“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在前几年,在我们村里就发生了一件令人悲伤的事。一群孩子在无防护措施,没人看管的情况下下河游泳。突然一个孩子,慢慢的沉下去,当岸上的孩子找来大人施救的时候,那个孩子已经奄奄一息了。不管怎么摇动,怎么做人工呼吸,孩子就是不醒。孩子的父母伤心欲绝,在一旁的我忍不住哭了。这不是天灾!是人祸!是他们自己缺乏安全知识,最终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惨痛。

同学们,有时候危险总在我们不经意的时候发生,所以酿成了一个个惨不忍睹的事件。现在处于青春期的我们,有无比美好的未来。所以我们必须珍惜自己的生命,认真听老师和父母的教诲,减少悲剧的发生。我们不愿意看到一个个的生命被无情的流水带去,我们更不愿意看到那悲痛欲绝的一幕幕。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珍爱生命!让我们的世界充满欢笑!

班主任暑假家长会的发言稿2

尊敬的各位家长:

大家好!

欢迎大家在百忙中参加本次20xx年暑假安全教育家长会,召开这次家长会的主要目的,主要是强调假期安全工作,每位家长明确自己身上所肩负的监护责任,确保每个孩子的人身安全,让自己的孩子安全、幸福地度过一个有意义的暑假

一、通报署假时间安排:

今年的放假时间,从20xx年7月4日开始正式放假,9月1日学生返校。

二、学习《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

第十七条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落实安全保护措施,做好未成年学生上学、放学途中人身安全保护工作。

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学生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人员代为监护,并将委托监护情况告知未成年学生所在学校、村(居)民委员会,保持与委托监护人、未成年学生及其所在学校、村(居)民委员会的经常性联系。

成年学生的父母应当主动加强与学校的联系,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学生父母或者未成年学生其他监护人发现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有特异

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异常心理状况,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学校,不得隐瞒。

第十八条学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服从学校的教育和管理,学习安全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得参加赌博、吸毒、酗酒、威胁勒索、打架斗殴等可能危及自身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受伤害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可以参加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有权了解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及相关调查处理的情况,学校及有关部门应当如实告知。

第三十二条、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学校已经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学校无法律责任:

(一)地震、雷击、洪水、泥石流等不可抗力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伤害造成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以知道的;

(四)非因学校教职工职务行为有过错导致学生自杀、自残的;

(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第三十三条、下列情形造成学生人身伤害后果的事故,学校已经尽到管理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一)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或者期间发生的;

(二)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三)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第三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一)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规章制度和纪律,实施危害他人或者自身行为的;

(二)行为具有危险性或者违反学校规定擅自租住房屋,学校、教师已经告诫并要求纠正,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成年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未尽到监护职责,导致未成年学生受到伤害或者伤害他人的;

(二)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书面告知学校的;

(三)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知道或者已被学校书面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四)有其他过错的。

三、家长明确自己应负的责任

1.家长的责任

家长是未成年人的第一监护人并且是唯一的监护人,(除非是孤儿)法律对担任监护人的范围有明确规定,《民法通则》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放假了,家长一定要不顾一切的看管好自己的孩子。孩子的一切由家长负责。学校是教育的重要场所之一,学校有计划、有目的的给予少年儿童以系统的教育,对他们的德育、智育、体育全面的发展起着主要的作用,但不是监护作用。因此说,家长的监护责任,绝不会是因为地点变化而改变监护的责任。

2.暑假对家长的要求:我们要强调的是:第一,放假了,学生的一切就交给你家长了。第二,我们全体老师每个假期都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在做这件事情。所以说,请在座的各位家长应该树立“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的思想意识,主动参与到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的行列中来。“减少伤害,防止溺水,让所有的家庭都幸福”,请家长一定理解和大力的配合学校安全教育工作。“不让一个学生受到伤害”。

四、对学生进行的安全教育

(暑假即将来到,为使您的孩子渡过一个平安、快乐、文明、健康、有益的暑假,学校假前对学生进行了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增强其安全意识和组织纪律性,确保假期学生的安全。同时我们也诚挚地希望您切实担负起孩子监护人的责任,保证孩子暑假期间的安全,学会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本领,为此,我们提出几点要求,请家长务必配合,具体要求如下:)

(1)教育子女增强“安全第一”意识,学会一些自我防范、自我保护的知识和 ……此处隐藏7897个字……心跳均已停止,应头向上做胸外心脏按摩和人工呼吸,同时急速送医院抢救。

水无情,人有情。其实,只要我们在生活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学会在遭遇溺水时懂得如何自救和他人遭遇溺水时如何抢救,溺水事件是可以防止的。

请各位家长一定要提高警惕,充分认识野浴等安全事故的危害性。家长一定要根据孩子的身心特点,选择正确的家庭教育方式,用野浴事故案例对孩子进行警示教育。让孩子能切实认识水域的危险和野浴的危害,从而避免事故的发生。

四、要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监管。

1、家长要了解学校上学、放学的时间。孩子如果没有按时回家,要仔细过问。

2、家长要了解本地的水面情况,要了解水域的深、浅,流速、旋涡、深潭、山洪、水草,特别是水库、沙场等隐患情况,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告诫、教育。

3、家长尤其是外出打工家长要切实落实监护子女的法定职责。

4、要掌握孩子双休日、假期学习生活情况,不可放任不管,杜绝孩子私自外出玩耍、游泳。

5、暴雨、洪水季节,孩子上下学途中如果有危险地域,家长要进行接送。

孩子是家庭的根本,民族和国家的希望和未来,各位家长同志一定要积极和学校配合,强化安全教育,在孩子心中树立起珍爱生命,努力学习的牢固意识,鼓励孩子积极要求进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共同担负起历史和时代的重任,让我们行动起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杜绝悲剧的发生。

谢谢大家!

班主任暑假家长会的发言稿7

尊敬的家长:

各位家长朋友下午好!非常感谢你们抽出宝贵的时间前来参加__学校举行的安全教育家长会,同时也很感谢大家对我们老师工作的真诚理解和大力支持。

今天的家长会主要和家长们探讨一个话题,就是请各位家长高度关注孩子的安全教育问题,尤其是防溺水的安全教育问题。据统计,平均每年全国有近50000名儿童因意外伤害而死亡,平均每天有近150名儿童因意外伤害而失去生命。儿童伤害死亡只是伤害的冰山一角,意外溺水是儿童意外伤害的首要死因,10个因意外伤害而死亡的0~14岁儿童中,有近6个是因为溺水身亡的。也就是说,全国每年有近3000名儿童溺水死亡,平均每天都有100个儿童因溺水而失去生命。

下面请家长们认真观看防溺水的教育视频。

除了视频上发生这些示例外,最近我们周边的学校也发生了学生溺水死亡的事故,这些事故的发生令人十分痛心,对此,我们学校高度重视,要求各班切实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确保不发生此类事故。

关于学生防溺水的安全教育,我主要强调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让孩子了解容易发生溺水的地方,让孩子时刻警惕,处处小心。一般发生溺水的地点都是在野外的危险水域:如水库、水坑、河流、溪边,游泳池等。

第二、提醒孩子游泳注意事项。首先,要选择正规、安全的游泳场所游泳;其次,小朋友游泳一定要有大人陪同,游泳前要做好准备活动,下水前应先热身,但不宜太剧烈。最后,提醒他们不要贸然跳水和潜泳,不要在水下憋气。

第三、教育孩子看到别人落水,不要盲目施救。

1、不能手拉手施救,因为落水者力大无比,稍不留神就会被溺水者拉下水,造成连环溺水的悲剧。

2、告诉孩子不能入水施救,小学生没有足够的能力入水救溺水者,千万不能下水救人,以免发生更多的悲剧。救援的第一要务是保证自身安全,不然就是添乱,甚至可能引发更大的悲剧!

第四、让孩子知道假如自己不慎落水,如何自救。

如果孩子不会水性,应迅速把头向后仰,口向上,尽量使口鼻露出水面,不能将手上举或挣扎,以免使身体下沉。及时甩掉鞋子和口袋里的重物,但不要脱掉衣服,因为它会产生一定的浮力,对你有很大帮助。假如周围有木板,应抓住,借用木板的浮力使自己的身体尽量往上浮。如果有人跳水相救,千万不可死死抱住救助者不放,而应尽量放松,配合救助者把你带到岸边。

亲爱的家长,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您最大的牵挂,孩子的安全关系到孩子的一生,也维系着您一家的幸福。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同为孩子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

班主任暑假家长会的发言稿8

尊敬的各位家长:

你们好!感谢你们从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前来参加今天的家长会,今天的家长会主要和家长们探讨一个话题,就是请各位家长高度关注夏季孩子的安全教育问题。我们学校把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放在最重要的位置,始终保持高度的警觉,不敢有丝毫的懈怠和片刻的放松,做到了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一、教育孩子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早晨7:00后到校,11:35在学校集体用餐;下午12:10—13:35在班级自习休息,17:15放学。请学生家长根据你家离学校的远近距离掌握好孩子路途时间,掌握孩子上学、放学回家的时间,不要让孩子到校太早。特别放学及时关心孩子回家的时间。家长要明白,节假日、放学后,孩子的安全是家长的责任。

二、夏季到来,请家长们要对孩子进行防溺水教育,我们要教育孩子禁止到河边,沟渠、池塘等地方游泳、玩水。严防发生溺水死亡意外事故。

下面是一些游泳常识及自救知识:

(一)游泳小常识:

1、必须在家长(监护人)的带领下去游泳。单身一人去游泳最容易出问题,如果孩子的同伴不是家长(成年人),在出现险情时,很难保证能够得到妥善的救助。

2、教育你的孩子参加剧烈运动后,不能立即跳进水中游泳,尤其是在满身大汗,浑身发热的情况下,不可以立即下水,否则易引起抽筋、感冒等。

(二)游泳中的紧急情况及自救:

抽筋:水温过低或游泳时间过长,都可能引起抽筋,发生抽筋时最重要的是保持镇静,不惊慌。如果发现有抽筋现象,应马上停止游泳,立即上岸休息,并对抽筋部位进行按摩。如果在深水中发生抽筋,且自己无力处理,而周围又无同伴时,应向岸边呼救,千万不要慌张。

溺水的急救,发现溺水者如何将其救上岸。方法一:可将救生圈、竹竿、木板、绳索等物抛给溺水者,再将其拖至岸边;方法二:若没有救护器材,大人可以入水直接救护。接近溺水者时要转动他的髋部,使其背向自己,然后拖运。拖运时通常采用侧泳或仰泳拖运法。溺水者因为逃生潜意识会挣扎、会死死勒紧救护者,救护者应有充分准备、并避免。

特别强调:未成年人发现有人溺水,尽量不要下水营救,应立即大声呼救,或利用救生器材或当时可以利用的竹竿、木板、绳索等物件进行营救。未成年人保护法也规定:“未成年不能参加抢险等危险性活动。”这也是学校为什么要强调学生去游泳要由家长带领。

每年中小学生发生溺水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的数目让人触目惊心。所以我们一定要认识到溺水事故的严重性、危害性,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尽到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主体责任和义务。

家长朋友们,今天说的这一些话,其实就两个字——“安全”。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特别是正处于花季的孩子,生命更加珍贵。希望各位家长支持、理解、配合学校的工作,切实承担起父母监护人的责任,让我们的学生、您的孩子安全、健康地学习、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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