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工作自查报告

时间:2024-02-19 11:35:21
补助工作自查报告

补助工作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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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工作自查报告1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我校根据上级精神,认真贯彻执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管理、发放工作。根据县局和中心校统一要求,我校认真对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

对贫困困学生工作情况自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此项工作。一是学校成立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评审领导小组,组长:xx;副组长:xx。组员:班主任,对此项工作进行全程管理,负责对全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二是组织学校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熟悉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的有关政策法规,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责任任意识。

二、实行公示制,透明享受补助人情况

学校在校务公示栏上,将本学期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人员公示在醒目的地方,并将学校举报电话也进行公示,以便学校主动接受家长、社会各界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补助资金用于最困难的学生,资助学生范围如下:

(1)孤儿、单亲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的学生;

(2)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3)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4)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5)残疾家庭子女、残疾学生;

(6)家庭被乡民政办列为特困户,持有特困证,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的子女。

三、资助对象认定程序。

(1)公开资助信息。宣传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资助申请。贫困家庭学生或家长(监护人)填写《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交村委会审核盖章后上交学校。

(3)家访。对填写贫困生申请表同学的家庭情况进行家访,逐一落实。

(4)评审及公示。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拟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评审小组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审核。

(5)上报。学校根据公示无异议的受助学生名单,填写好《贫困学生认定汇总表》上报。

(6)资金发放。资金到位后,学校及时将补助资金卡发放,并履行好领款签字手续。

20xx年我校受资助的学生共28人,每人625元,共计17500元,

享受资助的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根据寄宿生的实际情况,对受助的贫困家庭学生作出适当调整。我校的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都是经县局按补助标准转支发放到学生卡手中。每个受资助的学生都有一个银行账号。

总之,我校在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上,组织学生申请资助程序及受助名单符合规定,学校成立有工作小组,由领导小组进行宣传,学生先写好申请交给班主任,班主任根据学生递交的申请书和上级规定的寄宿生比例,初步核定班级受助学生人数,并在班级进行班级评议,然后把人数上报学校,经学校领导班子再次评议,确定全校受助人数,并将受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班子决定、领导审批签字后,将补助资金按每人每年受助标准一次性以银行卡形式发放给学生。发放记录有学生签名、家长签名、班主任签名。正是由于我校组织得力,措施到位,对政策的明晰宣讲和解读,公开透明的操作程序,使得此项工作得以圆满完成。今后,我们还将继续努力,切实配合上级领导将这一惠政策惠及民生。

补助工作自查报告2

为了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落实好国家的惠民政策,按照教育局下发的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情况检查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对20xx年春季、秋季补助金评比和发放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检自查,具体报告如下:

我校自从有住宿生开始,学校领导就积极响应服从上级精神,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建立健全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校和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和评审小组,保障了寄宿生补助评审和发放工作的顺利进行,并经过班子会研究通过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保证这项工作有据可循。在领导小组的带领下,我校的家庭困难寄宿生补助资金发放做到了实事求是,把每一份补助都发给了最需要的困难学生,20xx年春秋补助我校做到了足额发放,不均摊,不截留。住宿生人数上报一切属实,坚持不多报一人,不漏下一人,受补助的学生均符合困难寄宿生的基本条件,为了此项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每次评审出的受补助学生名单都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并建档立卷,申请表、汇总表,发放名册一应俱全,在补助款的领取上,实行学生家长签字,家长亲自领取的方法,确保资金发放到位。

总之,我校校长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做到专款专用,财务清晰,资助档案完备,把补助金发放给了真正需要的困难寄宿生。

补助工作自查报告3

xxx市动物疫控中心:

根据x市牧函(20xx)49号文件要求,我局立即对20xx年以来全县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使用情况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于后:

一、经费发放情况

从20xx年以来,县财政局拨付到我局的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439万元,其中:20xx年105万元、20xx年122万元、20xx年106万元、20xx年106万元,按照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的使用范围,我局做到了及时全额发放。为确保专项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我县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实行报账制,以乡镇为单位考核兑现,由县基层管理站负责审核入账,做到了专项资金专户储存、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凭证完善、台账清楚,无虚假报账现象。

二、经费使用情况

我县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基层防疫人员开展畜禽强制免疫、消毒、疫情监测、无害化处理等防疫工作劳务补助。20xx年至20xx年县财政局拨付到我局的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439万元,用于村防疫员开展防疫工作的劳务补助308.277万元,免疫反应药物抢救及死亡补偿46.5811万元,购买防疫物资等工作费用84.1419万元。

三、经费监督管理情况

一是管理制度健全。先后出台了x牧发(20xx)95号、(20xx)71号、(20xx)5号文件,明确了防疫经费管理使用专款专用、据实入账、公开透明原则,细化了村防疫员补助、防疫物资、免疫反应药物抢救、免疫反应死亡补偿等费用支出的报账要求,落实了各乡镇畜牧兽医站站长对本乡镇防疫专项经费报账的真实性负主要责任,报账员和经办员负次要责任的工作责任制。

二是报账审批严格。各乡镇畜牧兽医 ……此处隐藏1348个字……全局干部职工召开了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自查专题会议。会上,分管副局长组织学习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社会保险财政补助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宜人社函〔20xx〕62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20xx年社保基金现场监督工作的通知》两个文件;主要领导就此项工作作了具体安排,要求全局干部职工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扎实开展自查,认真核对数据,梳理情况,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及时整改,做好迎接省人社厅的抽查。

三、制定措施,扎实开展专项自查工作

按照市局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了我局医疗保险基金财政补助资金自查实施方案,将任务分解到征缴股、支付股、财务组及办公室,就财政补助资金申请和分配机制,20xx年、20xx年中省市县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数额、构成及到账情况,资金分配去向及划拨时间,未及时划拨到位的资金数额及原因,支付待遇结算中是否存在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问题及其他相关相关工作逐项分配到股室,逐项进行自查,对各项数据和补助资金与县财政部门进行严格核对,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不断完善各项制度,确保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安全使用。

四、自查情况

我县各级财政医疗保险基金补助资金主要涉及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是每年6月底(因居民医保基金是上年9-12月份征收次年医保基金),我局根据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参保情况,上报当年度参保人数和各级财政应承担的补助资金,由县财政局统一上报各级财政部门,对当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应补助资金进行申报和补助。具体补助情况为:

1、20xx年居民医疗保险的补助到位情况:

截止20xx年6月底,城镇居民参保人数为21484人。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为:中央为156元/人,省为58.7元/人,县为25.3元/人。中央应补助资金335.15万元,已到位425.95万元,超拨90.8万元(其中含20xx年超拨60.05万元);省级应补助资金126.11万元,已到位资金126.11万元(含20xx年超拨56.23万元);县级应补助资金54.36万元,20xx年实际补助41.56万元,20xx年超拨12.8万元,20xx年县级配套资金54.36万元已全部到位。

2、20xx年居民医疗保险的补助到位情况:

截止20xx年6月底,城镇居民参保人数为29297人,个人参保缴费收入为256.9万元。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为:中央为188元/人,省为63.3元/人,县为28.7元/人。中央应补助资金550.7836万元,已到位373.24万元,20xx年超拨90.8万元,实际应补助86.7436万元;省级应补助资金185.45万元,已到位资金185.45万元;县级应补助资金84.0824万元,20xx年县级配套资金84.0824万元已全部到位。

3、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申请和分配机制情况:

每年6月底(因居民医保基金是上年9-12月份征收次年医保基金),我局根据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参保情况,上报当年度参保人数和各级财政应承担的补助资金,以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上报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统一上报各级财政部门,对当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应补助资金进行申报;各级财政部门经过审核后将补助资金划拨到地方财政,由我局通过县政府的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划拨到县财政局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进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待遇支付和门诊费分配使用。

4、检查发现的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问题及处理情况:我局在日常检查中采取抽查、走访参保病人等诸多方式进行检查,未发现虚报冒领的现象;我局和各乡镇社区未发现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现象。下一阶段我局将继续加强力度对虚报冒领、经办机构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督导,做到早发现,及时处理、及时整改,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五、20xx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基金决算中异常问题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20xx年度基本医疗保险本年收入合计26391300.99元。其中:统筹金收入12064071.4元,个人帐户金收入14327229.59元,利息收入610593.31元。基本医疗保险收入同比20xx年25974125.68元增加了1.6%,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人数19597人,比20xx年的19585人增加了12人。

2、基本医疗保险20xx年支出26661211.83元,其中:统筹金支出13117176.69元,个人帐户金支出13080035.14元,上解调剂金支出464000.00元。比20xx年的支出28692871.6减少了2031659.77元,减少比例为7.6%。

3、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0xx年收支结余-269910.84元,年末滚存结余18115205.84元。

(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20xx年收入10097106.77元,利息收入256287.77,同比20xx年10,293,316.21元减少了196209.44元。20xx年累计支出10528944.38,其中:住院支出8822192.38元,门诊统筹支出677660.00元,上解支出919,000.00;同比20xx年支出12432242.92元减少了1903298.54元。20xx年收支结余-431837.61元,年末滚存结余6755701.29元。

(三)特殊人员医疗费

现有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60人,离休干部13人,本年特殊人员医疗收入745721.18元,累计支出391,300.44元,本年收支结余354,420.74元,年终滚存结余-344,779.07元。县财政将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医疗费纳入年初预算,划入社保基金财政专户进行管理,妥善解决二等乙级伤残军人的医疗费问题。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离休干部住院医疗费在县内实行定点医疗机构挂帐,由医保局按月与定点医院进行结算。离休干部住院医疗费由我局向县政府提出请示,财政局向县政府提出建议,县政府同意后财政划拨。

(四)医疗保险基金收支不平问题分析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收入增加原因:20xx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按月征收,做到了应保尽保,扩大了参保面。支出减少原因:一是20xx年部分定点医院尚未到我单位划拨住院挂帐费用,约500万元;二是20xx年个人帐户金尚未发放(以20xx年12月31日止),造成20xx年医疗费用支出减少。

2、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收入减少原因:由于中央财政结算居民医保补助资金截止于20xx年2月底为25008人,20xx年度我县居民参保人数实际为29297人,所以补助未足额到位,造成收入减少。支出减少原因:20xx年尚有部分定点医院未到我单位划拨住院费用约300万元和门诊统筹支出费用45万,造成本年度支出减少。

我局作为经办机构会在下一阶段工作中积极横向联系有关单位,并及时向上级汇报、请示,变被动为主动,确保各级财政补助金的足额、按时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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